本报讯 记者张晨 11月24日上午,首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湖北武汉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以视频方式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致辞。周强表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全面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周强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长江保护,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2021年5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向世界环境司法大会致贺信,指出“中国持续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积累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有益经验”,为人民法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一步提升环境司法能力和水平,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指明了方向。十年来,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构建中国特色专门化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完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政策,依法审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相关案件,健全长江流域环境资源裁判规则体系,加强全流域司法协作,强化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单位协调联动,推动构建一体化司法保护格局,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周强表示,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就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重大战略部署。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世界环境司法大会贺信精神,牢记“国之大者”,始终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强化守护绿水青山的责任担当,积极推进长江流域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推进长江流域系统治理,加大对流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惩治力度,筑牢长江流域生态安全司法屏障。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加强水污染防治类案件审理,认真落实长江十年禁渔,维护流域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依法严惩非法捕捞、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犯罪,促进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合理利用,积极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保障长江黄金水道功能有效发挥,依法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环境司法理论和实践创新,全面深化人民法院与法学理论界交流合作,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为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全面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提供理论支撑,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再上新台阶。
首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长江海商法学会、武汉大学法学院、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理论研究(武汉大学)基地共同举办,论坛深入研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热点问题。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游劝荣主持论坛开幕式。湖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菊华等致辞,最高法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临萍出席。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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