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网暴预警预防机制、强化网暴当事人保护、严防网暴信息传播扩散、依法从严处置处罚……前不久,中央网信办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旨在切实加大网暴治理力度,进一步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有效保障广大网民合法权益,维护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
随着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的快速发展,一些新型网络暴力也浮出水面。例如,近期就有媒体曝光,有人恶意侵入正在直播的网课实施所谓“网课爆破”,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教学秩序,更给人带来实际的心理创伤。
网络暴力是网络生态的“毒瘤”。网络暴力针对个人集中发布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违法信息及其他不友善信息,这些信息经过互联网的放大传播,往往就成了“伤人利器”。有的网络热点事件中,当事人的姓名、职务、单位等隐私信息被“人肉搜索”,引来了陌生人没完没了的骚扰。有的网民因“信息茧房”,频繁接收片面信息,陷入非黑即白的“骂战”。更为人不齿的是,一些机构追逐所谓“流量至上”,借网暴事件蹭炒热度、推广引流、故意“带偏节奏”或者跨平台搬运拼接虚假信息等,这种恶意营销炒作更是毒化了网络环境。
网络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但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在有的网络暴力事件中,少数网民自以为站在“道德高地”,将网络暴力当成“网络正义”,对他人合法权益随意践踏。特别是一些网民往往抱着“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忽视了对自身行为的应有约束。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运用网络空间的主体是现实的,都应遵守法律,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近年来,围绕网络暴力等突出问题的治理,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清朗”系列专项行动等工作深入推进,此类乱象得到有效遏制,网络生态持续向好。
治理网络暴力非一日之功,为受害者提供有效保护是当务之急。一次网络暴力事件,背后通常是一个个数量庞大的“微型”侵权行为,这给当事人的维权带来了很大的困难。网络暴力特点决定了对网暴受害人的保护,需要从法治、技术双管齐下:一方面,要对网络暴力“零容忍”,通过依法惩治形成有效震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另一方面,对于正在发生的网络暴力,也要从技术角度寻找化解之道,例如网站平台加强内容识别预警、设置一键防护功能、建立快速举报通道等,尽可能减少网暴行为对当事人的伤害。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网络空间是亿万网民共同的精神家园,面对形态多样、不断变化的网络暴力,相关的治理手段也应注重综合协同。这其中既涉及完善政府监管方式、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也需要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提升网民在数字时代的文明素养等。唯有多方发力、久久为功,才能共同营造天朗气清的网络空间,让人民群众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张 璁)
[ 责编:陈畅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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