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坚持“三级联创、监管联动”,健全完善土地利用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综合管理水平。
今年,邗江区被省自然资源厅表彰为“江苏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资金奖励地区”“江苏省土地执法先进区”;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邗江分局被评为“江苏省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成绩优秀单位”。
三级联创优化土地管理秩序
邗江区在区、镇、村三级开展不同形式的创建活动,区级层面主要争创国家和省级自然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区、省级土地执法模范区;镇级层面主要争创市、区两级土地执法模范镇;村级层面主要争创耕地保护示范村。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考核评比活动,每年评选6个镇(街道、园区)为区级土地执法模范镇。
同时,出台《创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示范村考核办法》,对全区耕地面积不低于200亩的97个村(社区)进行量化考核;针对节约集约用地、耕地保护等方面,按照不同权重比例进行赋分,将排名前20名的村评为耕地保护示范村,并给予奖励,奖励资金专项用于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后续管护。
三级网格强化源头防控能力
邗江区将闲置土地巡查、违法用地防控纳入区、镇、村三级社会治理网格体系,将网格管理员发展为土地利用监管的观察员、通讯员、调解员,确保各类矛盾隐患发现在早、化解在先、处置在小。同时,在区级层面建立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借助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区检察院派驻工作室及区纪委监委力量,全面提升自然资源执法效能。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在查办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时,发现涉嫌违纪或违法的,及时向区检察院、纪委监委等部门移送,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介入调查、严肃处理。对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区法院快速作出是否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对裁定准予执行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区法院、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积极协助,确保执行到位;对各类闲置土地不能按期整改到位、推进不力的,提请区委、区政府警示约谈、挂牌督办。
三级考核细化奖惩管理办法
邗江区细化土地利用奖惩管理办法,建立区与镇、镇与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与基层自然资源所三级动态考核体系。
区政府每年与各镇(街道、园区)签订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和土地整治项目补充耕地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镇(街道、园区)绩效考核专项内容。各镇(街道、园区)出台自然资源管理、执法监察等配套文件,将节约集约用地、耕地保护等工作纳入各村(社区)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将防违控违工作成效与各村(社区)负责人绩效挂钩。
张冬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