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树娟
近日,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制度建设、运营机制、合规文化、监督问责等方面对央企进一步深化合规管理作出细化规定,这是国资委首部针对合规管理发布的部门规章。《办法》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所谓合规,是指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国际条约、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章制度等要求。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当下,依法合规经营是任何一家企业都必须遵循的原则。作为国有企业,特别是在国民经济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央企来说,更应当在合规管理上发挥表率作用,这也直接关系到法治央企的建设成效。近些年来,相关部门不断强化法治央企建设顶层设计,持续指导央企加强合规管理,切实防范风险,央企合规管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此次《办法》在此前相关文件的基础上,对央企进一步深化合规管理提出明确要求,不仅内容更全、要求更高,而且措施更实,更具有刚性。比如,《办法》规定央企应结合实际设立首席合规官,不新增领导岗位和职数,由总法律顾问兼任。这既有助于央企落实合规管理责任,统筹各方力量更好推动工作,也能有效避免职责交叉重复,提高管理效能。同时,《办法》明确,央企应当将合规审查作为必经程序嵌入经营管理流程。这是推进合规审查工作的务实举措,凸显了国家推动法治央企建设的决心和力度。此外,《办法》还对全面规范合规管理流程、积极培育合规文化、加快推进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等作出细致规定。
合规管理是央企稳健发展的基石,也是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重要保障。深化央企合规管理既需要央企自身强化合规意识,厚植合规文化,健全合规管理体系,也需要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指导监督。如此,才能共同推动《办法》深入落实,助力法治央企建设,进一步促进央企高质量发展。
[ 责编:曾震宇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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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