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使用手机时,经常会遇到“霸屏广告”的困扰。手机反复弹出广告,既无法关闭又找不到源头,甚至被无端扣费。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下文简称《规定》),划出了清晰的监管红线: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或者影响用户关闭弹窗;弹窗推送广告信息的,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和关闭标志,确保弹窗广告一键关闭。
“霸屏广告”向目标用户投放购物链接,目的就是让广告的投放效果达到最大化,从而获取不菲利益。它们狂轰滥炸、见缝插针,侵犯了用户包括隐私权、财产权在内的核心权利,破坏了互联网服务生态,扰乱了正常的新闻、商业等信息的传播秩序,危害甚巨,不能不引起高度重视。
“霸屏广告”侵入手机,某种意义上是互联网“霸屏广告”的阵地前移。网页“霸屏广告”乱象一度有多么张狂,公众心里多有个“小本本”。但是,用户很难凭借一己之力对抗“霸屏广告”,这是一个事实。我身边也有人中过“霸屏广告”的招数,但若想维权,不是“求告”无门,便是感觉无从下手。
用户所使用的PC端和移动端,对非正规渠道的软件或广告,一般是建有“防火墙”的。但“霸屏广告”往往能轻易突破这类“防火墙”,甚至,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引诱用户下载“暗埋”了恶意代码的应用软件,劫持设备系统。这除了说明某些“防火墙”在技术上已经落后了,“霸屏广告”形成了一定的“强势”地位,非专门、发力打击,不足以毁其根基。
据报道,警方调查发现,“霸屏广告”的背后,有一条非法利益链存在。不法分子常斥资在一些高流量网络平台上投放广告,利用平台监管漏洞,扩散其“暗埋”恶意代码的非法应用软件,这就足以说明一些平台在管理上是存在漏洞的。前述《规定》对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的规范和管理进行细化,加强监管,也是“倒逼”平台增强主体责任,完善细节,修补漏洞。
遏制“霸屏广告”,必须以法治之力攻坚克难,必须集全社会之力认真应对,打出“组合拳”。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在修订《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公布了《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对广告活动中各主体的责任作了清晰划分。对于欺骗、误导用户点击广告的行为,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霸屏广告”背后的违法犯罪行为,还得依法打击,击碎非法利益链,让其付出沉重代价。
伍里川 来源:中国青年报
[ 责编:孙满桃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