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北京9月22日电(记者温源)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22日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广大信用卡持卡人,不要将自己名下信用卡出租、出借或交由他人保管,以免给本人及家庭造成损失。
近期,银保监会在开展信用卡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一些持卡人将名下信用卡出租、出借等行为,违反了《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关于“银行卡只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的规定,且极易造成持卡人资金和征信受损。
银保监会提示,信用卡租借会带来三大风险:一是陷入过度透支及征信受损。持卡人出租、出借信用卡,可能导致信用卡过度消费、资金过度透支,因无力还款造成的信用卡逾期不仅会产生巨额利息、复利及违约金,还会损害持卡人个人征信,甚至引发司法诉讼等。二是造成违规使用信用卡。如借用人使用不当,将信用卡额度款项用于房地产、证券、抵押等非消费领域,将给持卡人带来信用卡使用违规的风险。三是埋下违法犯罪隐患。出租或出借信用卡可能会被实际使用人或犯罪团伙用于非法套现、洗钱、转移诈骗资金、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出租出借人可能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银保监会提示持卡人要正确办理使用信用卡,按需办卡,避免盲目办卡、过量办卡;合规持卡,及时注销长期睡眠卡或无用卡,不要轻易将卡号、密码、验证要素等信息透露给他人;正确用卡,坚持“量入为出”,防止过度消费。
《光明日报》( 2022年09月23日 10版)
[ 责编:田媛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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