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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时评|织密严惩涉文物犯罪法网

2022-09-08 10:07:41  浏览:1095  来源:法治网
□ 法治时评□ 林楠特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

□ 法治时评

□ 林楠特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对相关妨害文物管理行为的认定,包括明确了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未遂的认定等问题。

文物承载着历史文化和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遗产。然而现实中,盗掘、盗窃、倒卖等涉文物犯罪时有发生。从现实情况看,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是打击文物犯罪的重点,也是难点。

由于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具体范围并没有明确界定,实践中,对定性问题的认识不一致,很容易导致一些犯罪分子成为漏网之鱼。而一些盗掘未遂案件看似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实际损害可能十分巨大。入罪标准若不统一,也会让一些不法者得不到有力惩处,难以形成有力震慑。

此次有关部门联合发布《意见》,让相关犯罪的对象、入罪标准、未遂等问题更加明确、统一,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法律的惩戒作用,进一步筑牢文物保护法治防线。比如《意见》明确,对古建筑、石窟寺等不可移动文物中包含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部分,也应认定为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犯罪对象,这让惩治相关犯罪行为的覆盖面更广。而如果盗掘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即使未遂也要追究刑事责任。这些都充分释放了依法严惩的信号,织密了严惩涉文物犯罪法网,让文物更好地穿上法治“防护服”。

保护好历史文物,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必然要求,是增强文化自信的重要内容,也是法律赋予每个人的责任。期待有关部门依法加强文物保护管理,持续加大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力度;社会各界也要提高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和文物保护意识,共同保护文物安全、守护好民族的根与魂。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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