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晨
8月18日下午,第十七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以视频方式举行。此次会议由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最高法院主办,与会代表围绕司法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研讨,共同探索司法交流合作新路径。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以视频方式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周强表示,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同与会各国领导人达成一系列重要共识,为构建更加紧密的上海合作组织命运共同体指明了方向。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是各成员国加强司法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平台,各成员国在防范和惩治跨国犯罪、打击“三股势力”、促进本地区和平与发展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果,为推动各成员国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周强表示,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叠加,机遇与挑战并存。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期待与各成员国最高法院开展更为紧密的交流合作,共同分享各国在信息技术应用、法治建设和司法改革等方面的有益尝试和经验,不断丰富司法合作内涵,共同推进法治文明发展。周强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健全司法合作平台。积极创新合作方式,推动信息技术与司法业务融合,完善区域内国际司法合作机制,努力建设高质量上合组织国际司法合作平台。二是拓展司法合作领域。不断深化友好合作,推动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际司法会议、司法界高层互访、各领域专业研讨、司法协助、法官交流培训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为维护本地区和平稳定、促进本区域经济发展、增进成员国人民福祉共同努力。三是巩固司法合作成果。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积极巩固历次会议取得的成果,深化友谊互信,推动司法合作在求同存异中取得新突破、在互利共赢中实现新发展。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最高法院院长谢尔穆罕默德·绍希延主持开幕式并致辞。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法律政策助理扎里夫·阿利佐达、印度共和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阿杰·拉斯托吉、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最高法院院长扎基普·阿萨诺夫、吉尔吉斯共和国最高法院院长扎米尔别克·巴扎尔别科夫、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阿明-乌丁·汗、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院长维亚切斯拉夫·列别杰夫、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最高法院院长巴赫季约尔·伊斯拉莫夫、上海合作组织副秘书长格力高力·洛格维诺夫、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执委会副主任阿图尔·戈洛瓦诺夫、白俄罗斯共和国最高法院院长苏卡洛·瓦连金、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第一司法副总监穆萨迪克·穆罕默德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蒙古国最高法院院长达木丁·钢照日格,以及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观察员国代表出席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出席开幕式。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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