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时评
□ 林楠特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2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点名预制菜菜品标识不详、外卖堂食使用预制菜未告知等问题。
所谓预制菜,就是通过预加工,提前把食材做成半成品或者成品,食用时再根据需要配上各种辅料的菜品,包括即食、即熟、即烹、即配四类。在快节奏时代,特别是常态化疫情防控以来,预制菜逐渐成为人们就餐的新选项,但“走红”的同时,也存在标准不统一、质量难保证、种类单一、图文不符等问题,特别是消费者缺乏知情权问题不容忽视。
菜品预制应让消费者预知。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预制菜和现制菜在制作时间和口味上都有一定差别,经营者提供的是否为预制菜、预制菜的成分、添加剂使用情况等都是菜品的重要信息,直接关系到消费者是否愿意购买品尝,影响到消费者的实际选择。
从现实情况看,当前,由于预制菜行业缺乏统一标准规范和有针对性的监督监管,一些经营者为实现利益最大化,往往采取消极态度,甚至故意向消费者隐瞒使用预制菜的事实。这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会扰乱市场秩序,更不利于行业发展。此次中消协及时点名提示,既是在用法律为消费者撑腰,也是在引导和督促经营者积极履行法定义务,帮助餐饮业正本清源。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不管是传统行业还是新业态,市场主体只有在法治的赛道上,坚持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充分尊重消费者,才能赢得消费者尊重,才能赢得市场和未来发展。希望包括预制菜行业在内的所有市场主体,都能重视中消协的提示,让经营行为规范化透明化。行业协会和有关平台等要积极发挥自律和监督作用。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预制菜等新业态研究,将预制菜行业相关问题及时纳入监管视野,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让消费者选得安心、买得放心、吃出信心。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上一篇:李生寿:坚守“窑洞”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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