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母与生父母离婚后,继父母是否有义务抚养继子女? - 婚姻家庭_湾区律师网

继父母与生父母离婚后,继父母是否有义务抚养继子女? - 婚姻家庭

2022-06-09 00:22:16  浏览:2180  来源:网络
继父母与生父母离婚后,继父母是否有义务抚养继子女? 虽然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权利,继父母也不例外,但对于继父母而言,该种义务仅...

继父母与生父母离婚后,继父母是否有义务抚养继子女?

虽然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权利,继父母也不例外,但对于继父母而言,该种义务仅仅存在于与其生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因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是基于生父母的再婚形成的,继父(母)在与生父(母)离婚后,如继父母不愿意继续抚养的,可以不再承担抚养义务,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十三条  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评论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

【最新】

【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