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剧《都挺好》近来受到广泛关注,剧中父亲“苏大强”成为新晋网红,一组他的表情包随之在朋友圈刷屏。“这事儿不能怪我”“我不吃我不喝我要钱”“我想喝手磨咖啡”,这组表情包被各大电视节目、商家广告、微博营销号争相改编,可谓“火出了圈”,关于版权的争论随之而来。表情包创作者接受采访时称“被侵权不心疼,大家喜欢就好”;有网友质疑,这组表情包商用是否侵犯演员倪大红的肖像权;也有人认为版权属于剧方,不应一声不吭就“画表情”。
根据影视作品二次创作的表情包是否侵权?这样的表情包版权属于谁?这两个问题具有普遍性,也是“苏大强”表情包版权争议的核心。法律界人士指出,这组表情包的作者并未因此获得收入,可以认为是“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并未侵权;表情包的本质是二次创作,作者的创造性表达也享有《著作权法》关于“改编、注释、整理”的版权保护。但具体到商业使用,问题则复杂得多。表情包制作体现剧中元素,再现演员形象,因此电视剧版权方的著作权、演员的肖像权,都是表情包商用“绕不开的坎”。就曾有人因不当使用“葛优躺”表情包而被告上法庭,最终赔钱赔礼。
然而版权构成再复杂,也浇不灭商用表情包的热情。表情包蕴含着经济价值,其制作发布已成文化产业——线上,拉动“注意力经济”,成为各网站、App、公号引流利器;线下,衍生出的产业链红红火火,比如“兔斯基”“Emoji”表情被搬上大荧幕,“Line Friends” 将贩卖生活方式和贩卖周边相结合,每年销售额以亿计。不难看出,获得商业成功的表情包大多出自原创,版权没有争议。换个角度来说,只有妥善解决版权归属,形成清晰、易操作的规则,才能让“表情包经济”走上正轨,为数量更为庞大的“二次创作”表情包找到更好的出路。
发展文化产业,必须注重版权保护,然而表情包版权的保护实属不易。一方面,表情包侵权呈现分散化和业余化的特点,版权所有者的维权成本颇高;另一方面,还要考虑解决创作自由与形象权保护的冲突问题。保护表情包版权,需要在产业规范上发挥更大作用,应加强版权知识的普及力度,提高全社会的版权意识,同时完善健全相关法律体系,在法理层面妥善解决相关困惑。把版权问题解决好,有助于推进高效、明晰、价格合理的表情包交易,提高创作水平。(袁媛)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下一篇:口红莫乱“涂” 当心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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