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李宁(中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下称李宁公司)成立的第29周年,“李宁(Li-Ning)”品牌也迎来了创办30周年的“生日”。“经过近30年来一代代“李宁人”的辛勤耕耘,‘李宁(Li-Ning)’这一根植于我国的民族品牌,在而立之年收获了累累硕果。”李宁公司法务部总经理童佳介绍,在2018年中国品牌价值五百强评选活动中,“李宁”品牌价值达237.92亿元,位居第201位。
“作为我国最早成立的体育品牌企业之一,李宁公司从成立之初便对被视为“生命线”的商标权益保障进行精心布局,重视程度可以说是‘至高无上’。”童佳介绍,早在李宁公司尚未成立之前,品牌创始人、董事长李宁便立足国内、放眼全球,力求在全球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取得“李宁(Li-Ning)”商标的注册保护。在中国,李宁公司基本采取了“全类注册”的原则;在国外,李宁公司则在其主要业务领域的类别取得注册保护。秉承“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的方针,在李宁公司刚刚成立、取得良好商誉之前,已在全球大部分国家和地区于相关商品及服务类别上获准注册了商标。截至目前,李宁公司有效注册商标量达千余件,而且基本没有发生过因商标注册原因影响公司产品制造或销售的相关事件。
“李宁公司一贯采取‘单品牌、多品类’的战略。”童佳表示,该商标战略的优势可以使品牌在创办初期便能在市场上迅速打开知度并提高竞争力,产品遵循“单品牌、多品类”原则可以大大节省推广宣传费用,当该品牌在市场上获得一定知名度并占有一定市场地位时也有利于新产品的推广,消费者更容易接受。由于李宁公司的主品牌系创始人姓名,具有天然的显著性,所以该公司在海外其他国家和地区注册商标及销售产品时从未出现过商标权利纠纷,彰显了我国体育品牌的良好形象。
“由于注册商标数量与日俱增,尤其是一些业务尚未触及的国家地区的注册商标的维持与管理,对于品牌而言是一个需要费些脑筋的问题。”童佳表示,商标的价值要通过使用来实现,如果没有使用便没有知名度。因此,无论是出于商业运营还是法律保护的目的,商标的使用都不可获缺。只有通过使用而产生知名度,才可以使得商标实现相应的或者更大的价值。(王国浩 李 倩 实习记者 舒天楚)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上一篇:商标保驾护航 品牌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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