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经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调解,在DNA吉诺特克股份有限公司(下称DNA吉诺特克公司)起诉上海申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下称申友公司)等3家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三被告停止侵犯DNA吉诺特公司所拥有的“用于可释放地储存物质的容器系统”专利权(专利号:ZL200680052625.6)行为,包括停止制造、使用、销售等产品,并立即销毁成品、半成品及制造侵权产品的模具;申友公司赔偿吉诺特公司经济损失80万元。
DNA吉诺特公司是一家加拿大企业,其主打产品是唾液DNA收集器,该仪器可以从人的唾液中自动分离DNA。值得一提的是,DNA吉诺特公司是奥拉休尔技术公司(OraSure Technologies, Inc.)的全资子公司,而目前,最为知名的家用HIV快速检测试剂盒便来自奥拉休尔技术公司。申友公司成立于1999年,是一家专注于人类疾病的基因诊断等荧光定量检测试剂盒和基因序列分析产品的公司,其主要控股人为上海市人类基因组研究中心。
2006年12月,DNA吉诺特公司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了涉案专利申请,并于2011年8月获得授权。该专利技术主要涉及一种用于可释放地储存物质的容器系统,该容器系统包括具有样品储存腔室的瓶和用于刺穿盖中的膜的穿刺件,其将物质膜封在盖中的存储器内直到膜被穿刺件刺穿。
据悉,因为同一件专利,2018年1月,DNA吉诺特克公司认为上海朗赋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朗赋公司)生产的“唾液DNA样本采集管/唾液收集器”产品,涉嫌侵犯其专利权,遂将后者起诉至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销毁侵权产品、半成品及相关模具,同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50万元。2018年10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作出判决,判令朗赋公司立即停止销售、许诺销售涉案产品,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14万元。该案一审判决已经生效。(张彬彬)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上一篇:共享充电宝行业专利硝烟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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