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新修改专利法之你问我答(二)_湾区律师网

聚焦新修改专利法之你问我答(二)

2022-07-14 11:10:38  浏览:1447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聚焦新修改专利法之你问我答(二)   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本次专利法修改中有何对应举措?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
原标题:聚焦新修改专利法之你问我答(二)

  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本次专利法修改中有何对应举措?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多次作出指示。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进博会开幕式主旨演讲中提出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2019年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建立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本次专利法修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重要指示,针对专利维权中存在的“赔偿低、效果差”等问题,进行了多项修改。

  一是新增惩罚性赔偿制度。

  即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人民法院可以在按照权利人受到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倍数计算的数额一到五倍内确定赔偿数额,以显示我国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态度和决心,提高侵权成本,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充分发挥法律的威慑力。

  二是提高法定赔偿额。

  将法定赔偿额上限提高至五百万元、下限提高至三万元,以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显著提高违法成本,体现加大专利保护力度、鼓励创新的导向。

  三是完善举证责任。

  为解决专利案件的举证难问题,进一步完善了证据规则,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从而减轻权利人的举证负担。

  此外,本次专利法修改还完善了行政保护相关制度、新增了诚信原则等内容,以进一步提升专利保护效果和效率。

(责编:林露、李昉)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评论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

【最新】

【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