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筹编制人员人事代理协议-合同范本_湾区律师网

自筹编制人员人事代理协议-合同范本

2022-05-25 10:35:12  浏览:1389  来源:网络
自筹编制人员人事代理协议   甲方和乙方就自筹编制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受乙方委托为...

自筹编制人员人事代理协议


  甲方和乙方就自筹编制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受乙方委托为自筹编制人员办理委托人事代理的有关事宜。
  二、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1、负责办理自筹编制人员的接收,联系及办理委托人事代理、社会险的有关手续和事宜。接到乙方与自筹编制人员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后,按规定办理自筹编制人员转回代理机构的手续。
  2、根据代理机构授权管理自筹编制人员人事档案关系,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未有乙方的书面通知或介绍信,甲方不得应自筹编制人员个人要求出具有关证明或介绍信。
  3、按规定时间向乙方收取管理服务和人事代理费,并向代理机构缴纳。
  4、不负责自筹编制人员工资、劳保、福利、医疗、社会保险、养老等费用及住房等事宜。
  (二)乙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1、负责自筹编制人员的日常管理。
  2、乙方应统一对甲方办理委托有关事宜。自筹编制人员个人到甲方办理手续时,乙方应为其出具证明或介绍信。
  3、聘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于1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出具考核鉴定及人事归档材料,结清自筹编制人员管理服务和人事代理费及社会保险费等。自筹编制人员应于20日内持书面通知到甲方办理转代理机构手续,无故不办或逾期的,甲方将其转代理机构,乙方与甲方保留对自筹编制人员违约责任追究的权利。
  4、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缴纳自筹编制人员管理服务和人事代理费每人_________元/月(随标准提高增加)。逾期不缴视为滞纳,按日加收3‰-5‰的滞纳费。
  5、乙方与自筹编制人员续签合同应提前30日办理有关手续,并于合同期满_________日前将续签合同报甲方一份。逾期不报视为合同自行终止。甲方将自筹编制人员关系转代理机构。
  6、负责自筹编制人员工资、劳保、福利、医疗(按乙方规定)、社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负责未实行人事代理和未实行养老保险人员的退休费及其他费用。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年月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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