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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申请专利协议

2022-09-02 14:52:40  浏览:1405  来源:网络
导读:甲方: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乙方:甲、乙双方因共同合作研究,共同申请名称为的专利。双方经友好协商,约定如下:1、该专利...

导读:甲方: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乙方:甲、乙双方因共同合作研究,共同申请名称为的专利。双方经友好协商,约定如下:1、该专利的专利申请权、转让权等一切权利归双方共有。双方对第三方任何一种形式的许可(包括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独家许可、独占许可、分

    甲方: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

    乙方:

    甲、乙双方因共同合作研究,共同申请名称为 的专利。双方经友好协商,约定如下:

    1、 该专利的专利申请权、转让权等一切权利归双方共有。双方对第三方任何一种形式的许可(包括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独家许可、独占许可、分许可等)和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要经过双方一致同意,方为有效。原则上许可实施该专利或转让该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收益按甲方 %、乙方 %分享/由甲、乙双方各分享50%。

    2、 该专利的申请费、实质审查费、一次性缴纳的菌种保藏费(30年)、维持费、代理费、授权后的年费等所有专利费用(以上各项费用应扣除国家和/或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资助该专利的费用)由甲、乙双方按收益的比例承担,即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甲、乙双方各承担50%。费用先由甲方支付,然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发票复印件,乙方在收到甲方返回专利费用通知和发票复印件后,一个月内将 % / 50%的相关专利费用支付给甲方。该专利获得授权后,甲方应将国家和/或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资助的实质审查费中 % / 50%返回乙方。

    3、 如一方决定终止支付该专利的有关费用,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另一方。终止支付专利费用的一方视为放弃该专利的所有权、许可权、转让权、收益权等权利。支付专利费用的另一方对该专利具有完全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另一方立即办理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让变更手续,放弃专利的一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放弃专利的一方终止支付专利费用之前已签署的转化协议等,其享有的各项权益仍按原协议执行。

    4、 该专利的后续改进双方均有权进行,获得的知识产权等成果由改进方拥有。如改进由双方共同完成,则知识产权等成果由双方共享,具体比例由双方另行协商。

    5、 如有其他未竟事宜,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课题组长: 专利费用缴纳联系人:

    日期: 联系电话: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课题组长: 专利费用缴纳联系人:

    日期: 联系电话: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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