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1996)-合同范本_湾区律师网

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1996)-合同范本

2022-06-03 14:50:54  浏览:1254  来源:网络
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1996)   本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从事沿海、内河航行的船...

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1996)


  本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从事沿海、内河航行的船舶,包括船体、机器、设备、仪器和索具。船上燃料、物料、给养、淡水等财产和渔船不属于本保险标的范围。
  本保险分为全损险和一切险,本保险按保险单注明的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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