抠字眼儿保险拒赔 合同有效依约履责_湾区律师网

抠字眼儿保险拒赔 合同有效依约履责

2022-07-03 13:05:58  浏览:1124  来源:法制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刘中全 通讯员武小雅购买保险的本意是为确保被保险人在遇到意外事件、重大疾病时能有所保障,但个别保险公司却设置条条...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刘中全 通讯员武小雅

购买保险的本意是为确保被保险人在遇到意外事件、重大疾病时能有所保障,但个别保险公司却设置条条框框的“规定”,企图以此规避理赔义务。近日,吉林省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健康保险合同纠纷案。

法院查明,原告崔女士是保险公司的一名职员,2019年,她投保了自己所在保险公司的《乐享百万医疗保险》,保险期限为1年,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每日住院补贴金额为人民币500元。

投保后,崔女士因疾病先后在当地和长春共住院治疗35天,但保险公司却未按合同给予住院补贴,故崔女士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保险公司给付住院补贴,共计人民币17500元。

庭审中,保险公司辩称,崔女士主张的每日500元补贴是重症监护的补贴,而崔女士住的却是普通病房。保险公司认为崔女士本身就是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应该知道理赔规定,其行为是利用合同瑕疵,违背职业道德。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崔女士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乐享百万医疗保险》,并足额缴纳了保险费,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保险合同合法有效。保险条款中明确记载在保险期间内每日住院补贴500元,该条款是独立条款,并未记载有其他附加条件,保险公司理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住院补贴义务,故判决保险公司支付原告崔女士住院补贴共计人民币17500元。

法官庭后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民法典还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本案中,崔女士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合同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保险合同合法有效,保险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理赔义务。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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