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权益私了放弃 重新主张不予支持_湾区律师网

工伤权益私了放弃 重新主张不予支持

2022-07-03 13:06:59  浏览:1269  来源:法制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梁平妮 通讯员高娜 谭美娜2016年5月,李某在山东省青岛市某橡胶公司任职,下班乘坐班车时因受到班车剐蹭受伤。后经青岛...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梁平妮 通讯员高娜 谭美娜

2016年5月,李某在山东省青岛市某橡胶公司任职,下班乘坐班车时因受到班车剐蹭受伤。后经青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该伤构成劳动功能障碍八级,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该事故伤害为工伤。随后,李某诉至莱西市人民法院,主张对其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产生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均由班车公司予以赔偿。

2017年4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及班车公司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计57万余元。同年7月,青岛某橡胶公司与李某签订协议,约定“鉴于班车公司已支付李某经济赔偿金,李某接受该笔赔偿款项后与青岛某橡胶公司达成协议,在李某退社(解除劳动合同)后放弃青岛某橡胶公司支付一次性就业伤残补助金全部费用”。

2020年3月,李某与青岛某橡胶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由于后悔此前与公司签订了放弃补助金的协议,便向莱西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01776元,仲裁委员会裁决驳回李某的仲裁请求。李某对该裁决不服,向莱西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在明知自身交通事故受伤被认定工伤,并鉴定为八级伤残后,仍自愿与青岛某橡胶公司签订放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协议,系李某对自己权利的自由处分,该协议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亦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内容合法有效,故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李某对判决结果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庭后表示,职工在下班途中受到第三人伤害,当事人可以在向第三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的同时,享有其他工伤保险待遇。即使侵权人已经承担了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等侵权损害赔偿,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是因劳动能力受损而得到的补助,受伤职工依然可向工伤保险基金及用工单位主张。

本案中,李某出车祸后可以主张两次赔偿,一次是向班车所在的旅行公司主张交通事故赔偿,一次是向李某所在的某橡胶公司主张工伤赔偿。但李某在第一次诉讼中获得赔偿后,与某橡胶有限公司签订了自愿放弃赔偿的协议,根据法律规定,当受伤职工在明知自己享有上述权利后,依然明确表示放弃的,重新主张权利法院将不予支持。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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