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房时承诺的免费班车停运 开发商被判赔偿_湾区律师网

售房时承诺的免费班车停运 开发商被判赔偿

2022-05-27 22:38:25  浏览:1147  来源:网络
  允诺提供小区免费班车的上海一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却在业主入住几年后“嘎啦”叫停。胡先生等五位业主认为,免费班车的广告对他们购...
    允诺提供小区免费班车的上海一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却在业主入住几年后“嘎啦”叫停。胡先生等五位业主认为,免费班车的广告对他们购买该小区房产产生了重大影响,故诉至法院要求继续履行提供免费班车的约定。7月11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在确认继续提供免费班车已无必要的情况下,作出房地产公司赔偿胡先生等五位业主损失计2万余元的判决。
  法院认为,关于房地产公司提出其已于2001年7月5日及同年11月30日通过登报刊登售楼广告的形式已变更了之前的要约之抗辩,因房地产公司提供的报纸广告,在内容上并未排斥2000年4月10日广告宣传资料之效力,在形式上也无法起到有效到达受要约人的效果,故房地产公司以此证明其已撤销了提供免费班车要约之抗辩,不予采信。鉴于目前小区周边公共交通设施亦已基本齐全,不致影响小区业主的出行方便。从维护原告利益及被告的实际经济状况出发,认为要求房地产公司继续提供免费班车已无必要。法院依据双方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酌情确定胡先生获赔损失6090元的损失。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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