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08年3月5日原告(反诉被告)王某经某房屋中介公司居间介绍,看中了被告(反诉原告)钟某的一处位于上海市中山西路的房屋。并且于3月7日,原、被告在该中介公司处签订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为了达到少缴纳税收的目的,双方在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价款为108万元,而《补充协议》中约定该房屋价款为人民币150万元,原告分三次将购房款支付给被告,并于合同签订当日支付首付款15万元,任何一方违约需支付守约方房屋总价款20%的违约金。后双方产生矛盾,原告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要求被告返还购房款15万元。
律师代理:
本律师接受本案被告钟某的委托后,积极地分析案情及查询相关法律规定。乍一看来原告诉称的“阴阳合同”因规避法律而无效的理由似乎能站住脚,但是深入一分析,《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价款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补充协议》中约定的价款才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该协议完全符合合同成立的要件,系合法有效的。虽然双方为了少缴税在《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的约定可能会因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而无效,但是不能因此否认《补充协议》的效力。在律师的建议下,被告提出反诉,要求原告支付违约金。在法庭上律师根据《上海市高院关于审理“二手房”买卖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相关条款及《合同法》的相关法理,最终获得了法院的支持。
作者简介:陈增高律师曾在政府机关任职多年,具有处理问题的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刑法、公司法、合同法、知识产权、婚姻、继承、房地产等领域的知识掌握较为精细。了解律师更多信息请点击此处
责任编辑:黄叶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上一篇:房地产买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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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法院2020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情况,发布《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划(2021-20...第13230501号“三得利啤酒 新鲜直送 当日生产 冷藏配送及图”商标驳回复审案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由“SUNTORY”、“三得利啤酒”、“Premiun”、“当日生产”、“新鲜直送”、“当日直送”等图文要素组合而成。“SUNTORY”、 “三得利”是申请人商号及主打商标,其存在使得申请商标整体具备显著性和识别性,可以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申请商标中所含“当日生产”、“新鲜直送”、“当日直送”等字样是基于客观事实而做出的如实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