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王某1985年到某建材公司工作,工作后一直遵守纪律且经常或公司的先进个人等荣誉。1999年年,王某因腰肌劳损,经常请假上医院。2000年5月的某天,王某腰疼难忍,并拌有低烧,经医院检查,建议王某休息20天,王某便向单位请假,此时,单位正处于销售旺季,难以找人替代王某的岗位,便以王某的工作轻松,带病上班不要紧为由不予批假。王某腰疼难当,在单位 未批准的情况下回家休息,休息20天后,因腰痛难忍,医院建议再休息10天,王某再次向单位请假,单位警告王某,若再不来上班,单位要将其除名。王某认为自己确实是有病,理应休息,便未听从单位的警告,继续在家休息。10天后王某到单位上班,单位称其旷工累积超过15天,已被除名。
〖评析〗
本案的焦点是王某是否构成无故旷工。王某因腰肌劳损,医生建议休息而要求请假,对此单位应重视王某的患病客观情况,同意其休息。单位强令王某上班是不妥的。而王某在单位不批假的情况下不来上班,也是基于换病的事实,具有不来上班的正当理由,不属于无故旷工,因此单位认定台王某无故旷工是不恰当的。如果单位设有调解委员会,王某可以要求单位的调解委员会解决,没有或调解不了的,应在知道自己被除名之日起60天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并注意收集劳动合同书、医院病历、疾病证明、除名通知书等材料。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上一篇:没签培训协议也要赔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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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0年度知识产权十大案例、五十件典型案件(附全文)
4月22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法院2020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情况,发布《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划(2021-20...第13230501号“三得利啤酒 新鲜直送 当日生产 冷藏配送及图”商标驳回复审案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由“SUNTORY”、“三得利啤酒”、“Premiun”、“当日生产”、“新鲜直送”、“当日直送”等图文要素组合而成。“SUNTORY”、 “三得利”是申请人商号及主打商标,其存在使得申请商标整体具备显著性和识别性,可以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申请商标中所含“当日生产”、“新鲜直送”、“当日直送”等字样是基于客观事实而做出的如实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