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甩锅”自动驾驶?判了!_湾区律师网

醉驾“甩锅”自动驾驶?判了!

2023-08-01 10:33:47  浏览:1031  来源:法治网
醉酒后开启自动驾驶模式,算醉驾吗?3月14日,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一起危险驾驶案。承办检察官经审阅案卷...

醉酒后开启自动驾驶模式,算醉驾吗?

3月14日,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一起危险驾驶案。承办检察官经审阅案卷发现,李某因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经检测,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62.6mg/100ml。

面对检察官的讯问,李某一口咬定自己没有醉驾,“我承认确实喝酒了,但我开启了车辆的自动驾驶辅助功能,怎么能算醉驾?”

面对李某的辩解,承办检察官表示,自动驾驶只是一种汽车驾驶辅助系统,仍然需要司机全程、全身心参与到驾驶过程中,依赖人工进行必要的操作,并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无人驾驶。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抽象危险犯,“饮酒后+启动车辆+汽车发生位移”即可认定为酒后驾驶,因此即使使用了自动驾驶辅助系统,也会被判定构成醉驾。

3月21日,襄州区检察院审查后依法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李某提起公诉。6月26日,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李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戴小巍 常晶晶 丁颖)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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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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