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贩毒案件,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
2021年11月中旬,年仅21岁的徐某通过朋友接触到一种吸食后能让人上瘾的“上头电子烟”。虽明知该电子烟是违禁品,其仍联系买家付某,出售“上头电子烟”。徐某通过倒卖该“电子烟”从中获取差价。后徐某找的“供货商家”将重量分别为7.87克及8.14克的大麻烟油邮寄至付某提供的地址,被公安机关当场查扣。案发后,经鉴定本案中两瓶大麻烟油均检出合成大麻素类物质(MDMB-4en-PINACA)成分,属于合成大麻素类物质。2022年2月21日,被告人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虹口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明知是毒品,仍予以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贩卖毒品的事实,且退缴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王佑安)
法官说法
2021年7月1日,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将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列入管制品种。
社会公众可能认为毒品离自己很遥远,但是不法分子往往将合成大麻素添加入电子烟油中或喷涂于烟丝等介质表面,以吸食后致幻、兴奋等作为卖点,冠以“上头电子烟”进行贩卖。该毒品犯罪有较强迷惑性和诱惑性,不易被发现和查处,严重破坏毒品管理秩序,危害公民身体健康。
含合成大麻素的“上头电子烟”,其外观上与一般电子烟基本一致,但实则是一种新型毒品,稍有不慎即会“中招”。一旦沾染毒品,会出现头晕、呕吐、精神恍惚、致幻等反应,吸食过量会导致休克、窒息、猝死等情况。在此提醒大家,特别是青少年群体,要加强对新型毒品的辨识能力,坚决与毒品说“不”,不能因一时好奇误入歧途,珍爱生命、拒绝毒品!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下一篇:老人兄弟闹纠纷 法官倾情促言和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0年度知识产权十大案例、五十件典型案件(附全文)
4月22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法院2020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情况,发布《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划(2021-20...第13230501号“三得利啤酒 新鲜直送 当日生产 冷藏配送及图”商标驳回复审案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由“SUNTORY”、“三得利啤酒”、“Premiun”、“当日生产”、“新鲜直送”、“当日直送”等图文要素组合而成。“SUNTORY”、 “三得利”是申请人商号及主打商标,其存在使得申请商标整体具备显著性和识别性,可以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申请商标中所含“当日生产”、“新鲜直送”、“当日直送”等字样是基于客观事实而做出的如实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