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女童电梯坠亡案一审开庭_湾区律师网

杭州女童电梯坠亡案一审开庭

2023-05-29 15:28:20  浏览:916  来源: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4月18日上午9时30分,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吴秀芳过失致人死亡一案。杭州市拱墅区人...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4月18日上午9时30分,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吴秀芳过失致人死亡一案。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吴秀芳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拱墅区检察院指控,2022年6月8日,被告人吴秀芳受雇至陈某江、赵某家中担任保姆,负责照看其女儿陈某某(2020年8月19日出生)。同年6月14日20时许,吴秀芳带陈某某从拱墅区某小区2幢3单元15楼乘坐电梯下至1楼,因疏忽致陈某某被单独留在电梯内。后电梯自动上行至8楼,陈某某走出电梯,爬上8楼过道窗台坠落至2楼平台,经送医于当晚被宣布死亡。同日,吴秀芳主动向来现场调查的民警表明身份并说明情况,后被带至派出所协助调查,次日被传唤到案。

庭审中,法庭充分保障了各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吴秀芳疏忽大意,致幼儿高坠死亡,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过失致人死亡罪名及构成自首等提出异议。被告人吴秀芳对指控的事实、罪名均无异议;辩护人以被告人有自首等情节请求从宽处罚并适用缓刑。被告人吴秀芳在最后陈述阶段表示认罪悔罪。

当天12时15分,庭审结束。本案将择期宣判。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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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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