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还是投资?法院来厘清!_湾区律师网

借款还是投资?法院来厘清!

2023-05-11 17:04:22  浏览:1138  来源:中国法院网
李某和张某系朋友关系,张某经营了一家砂石公司,效益不错。2020年,李某向张某出资30万元,有意参与砂石公司经营。一年后,张某向李某出具了一份《投资款退款保证书》,载明李某不参与公司管理,张某每月按2.25万元支付合伙收益,若逾期则每月按3万元标准支付,

 中国法院网讯(陈梦)经济活动中,很多人对借贷关系与合伙关系分不清,不知道自己出的钱是投资款还是借款,往往产生纠纷。近日,河南省桐柏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名为合伙,实为借贷”案件。

  李某和张某系朋友关系,张某经营了一家砂石公司,效益不错。2020年,李某向张某出资30万元,有意参与砂石公司经营。一年后,张某向李某出具了一份《投资款退款保证书》,载明李某不参与公司管理,张某每月按2.25万元支付合伙收益,若逾期则每月按3万元标准支付,

  李某依约出资,张某也兑现承诺,先后多次向其付款,累计支付20余万元。后,张某不再支付收益,李某将张某诉至桐柏县法院,要求张某退还其投资款30万元,并自张某出具退款保证书之日起,按照每月3万元标准支付原告合伙受益。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张某出具的《投资款退款保证书》虽显示原告出资的30万元为投资款,但保证书中仅约定获得固定收益,却不承担相应风险,不符合合伙合同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特征,故本案应系民间借贷纠纷。双方约定的合伙分红收益实为利息,该约定过高,超出LPR的四倍,超出部分计算为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判决被告张某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十二万余元及利息。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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