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蛀虫”持续作案多年_湾区律师网

财务“蛀虫”持续作案多年

2024-03-27 09:31:07  浏览:984  来源:法治网
“检察建议书非常及时、务实,精准指出了我们在财务管理方面的痛点和盲区。我们进行整改后,改变了过往无章可循、职责模糊的状况。”近日,...

“检察建议书非常及时、务实,精准指出了我们在财务管理方面的痛点和盲区。我们进行整改后,改变了过往无章可循、职责模糊的状况。”近日,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某国有企业办公室内,企业财务负责人正向涧西区检察院检察官展示他们最新修订的财务管理和核算制度。

发生在该企业的一起贪污、洗钱、挪用公款案,是促使企业进行改变的源头。

2022年7月,该企业在盘查中发现应收票据台账有误,联系具体负责该票据的财务人员金某时,金某失联,企业也无法登录金某使用的财务账号。案发后,经初步调查,该案跨度时间长、涉案金额大,于是,涧西区检察院应邀派员依法介入,引导侦查。在审查证据的过程中,检察官从一笔承兑汇票的资金使用去向中发现异常,继而挖出“自洗钱”犯罪线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3年1月,金某被抓获归案。

2023年7月,涧西区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洗钱罪对金某提起公诉。同年9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全部意见,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洗钱罪数罪并罚,判处金某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案件虽然办结,但该案持续9年,其间金某多次作案,企业财务部门存在的诸多问题和管理漏洞不容忽视。2023年11月,涧西区检察院结合办案情况,从完善财务监管制度、规范安全运行机制、建设法治清廉企业等角度向该企业制发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企业以金某案作为反面典型案例,召开全体职工警示教育大会,并根据有关程序,对存在失职渎职情况的10名相关负责人作出了处理。针对检察建议提到的内控不健全、操作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该企业及时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增设了定期内审环节,严格规范承兑汇票出入手续规程,同步加大了对关键财务岗位的监管力度。(刘立新 刘洋 董朕)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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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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