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包某为赚取好处费提供银行卡给他人帮忙转账,因银行卡收款后被限额无法转出,又临时起意“黑吃黑”盗走卡内转账资金。经福建省长汀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李某、包某有期徒刑一年,各并处罚金1.3万元、2000元;以盗窃罪分别判处李某、包某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各并处罚金2万元;数罪并罚,决定对李某、包某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各并处罚金3.3万元、2.2万元。
2022年4月9日,明知提供银行卡给他人是用于转移犯罪所得,为赚取300元至500元的好处费,在包某介绍下,李某将名下的3张银行卡及手机提供给他人操作转账。因银行卡限额无法转账,上家要求李某取现给他们。李某、包某商议将卡内资金“吃掉”,后李某到信用社柜台假装取现,让信用社工作人员将卡内资金8.8万元转至包某提供的银行账户,其中,李某分得4.8万元、包某分得4万元。
2022年4月21日,因李某银行卡被冻结,两人害怕事情暴露,主动前往长汀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次日,两人分别退出违法所得。
该案侦查终结后被移送至长汀县检察院审查起诉。2023年10月27日,长汀县检察院以李某、包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及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罗礼发 傅增明)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上一篇:本想拉门摸包烟 发现钥匙开走车
下一篇:连盗三辆电瓶车 贪小便宜吃大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