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3I章 立法会决议-法律法规_湾区律师网

第483I章 立法会决议-法律法规

2022-08-05 00:29:55  浏览:1075  来源:网络
【法规名称】 第483I章 立法会决议 ...
【法规名称】 
【法规编号】 687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83I章 立法会决议


  立法会于2004年6月16日根据《机场管理局条例》(第483章)第23(6)条提出和通过的决议。
  
  (本为2004年第127号法律公告)
  
  第483I章
  
  议决─
  
  (a) 将《机场管理局条例》(第483章)第23(1)条所提述的机场管理局的法定股本减少$6000000000至$30648000000;
  
  (b) 机场管理局须向政府派发现金$6000000000,而政府所掌管的该款额须记入立法局在1990年3月14日根据《公共财政条例》(第2章)第29条提出和通过的决议所设立的资本投资基金的帐户的贷项下;及
  
  (c) 自政府收取(b)段所提述的派发的日期起,机场管理局以往按照《机场管理局条例》(第483章)第23(3)(a)条以票面值发行并于发行时总值相当于$6000000000的股份予以注销。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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