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P章 博物馆指定令-法律法规_湾区律师网

第132P章 博物馆指定令-法律法规

2022-08-05 00:31:02  浏览:1056  来源:网络
【法规名称】 第132P章 博物馆指定令 ...
【法规名称】 
【法规编号】 444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32P章 博物馆指定令


  (第132章第105G条)
  
  [1975年7月11日]
  
  (本为1975年第161号法律公告)
  
  第132P章 第1条引称
  
  本命令可引称为《博物馆指定令》。
  
  第132P章 第2条指定博物馆
  
  现指定附表所列的建筑物、建筑物的部分或其他地方为博物馆。
  
  第132P章附表
  
  维多利亚兵房茶具文物馆。 (1987年第45号法律公告)
  
  九龙尖沙咀梳士巴利道10号香港艺术馆(根据本条例第105M条拨作文娱中心用途的演讲厅、陶艺工作室、绘画工作室及版画工作室除外)。 (1996年第213号法律公告)
  
  尖沙咀海防道九龙公园58座香港历史博物馆。 (1998年第386号法律公告)
  
  尖沙咀漆咸道南100号香港历史博物馆。 (1998年第386号法律公告)
  
  九龙深水东京街41号李郑屋汉墓博物馆。 (1999年第50号法律公告)
  
  梳士巴利道香港太空馆(不包括太空馆演讲厅)。 (1981年第204号法律公告)
  
  柴湾吉胜街14号罗屋民俗馆。 (1990年第58号法律公告)
  
  九龙尖沙咀东部科学馆道2号香港科学馆(根据本条例第105M条拨作文娱中心用途的演讲厅及特备展览厅除外)。 (1991年第49号法律公告)
  
  筲箕湾香港海防博物馆。 (1999年第292号法律公告)
  
  西贡上民俗文物馆。 (1984年第29号法律公告)
  
  大埔大埔墟香港铁路博物馆。 (1985年第354号法律公告)
  
  荃湾三栋屋博物馆。 (1987年第214号法律公告)
  
  沙田文林路1号香港文化博物馆。 (1999年第275号法律公告)
  
  西湾河鲤景道50号香港电影资料馆。 (2000年第240号法律公告)
  
  (1986年第10号第32(2)条);1996年第213号法律公告;1999年第78号第7条)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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