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卫生及市政(费用)(博物馆)规例_湾区律师网

公众卫生及市政(费用)(博物馆)规例

2022-05-24 11:34:27  浏览:1204  来源:网络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香港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2000-12-01 实施日期 200...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香港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2000-12-01

实施日期 2000-12-01

发布机关 香港

正文

赋权条文 版本日期 10/12/2000

(第132章第124J条)

[2000年12月10日]

(本为2000年第289号法律公告)

第1条 (已失时效而略去) 版本日期 10/12/2000

(已失时效而略去)

第2条 释义 版本日期 10/12/2000

在本规例中,“指定博物馆”(DesignatedMuseums)指在《博物馆指定令》(第132章,附属法例)附表中所列指定为博物馆的建筑物、建筑物的部分或其他地方。

第132CK章:公众卫生及市政(费用)(博物馆)规例L N 289of2000

第3条 费用 版本日期 10/12/2000

附表第3栏指明的费用须就附表第2栏所描述的事项而支付。

附表 版本日期 10/12/2000

[第3条]

项事项费用

$

1 指定博物馆

(a)准许以下人士在1年内不限次数进入指定博物馆(香港太空馆天象厅除外)的通行证─

(i)全职学生、残疾人士或年满60岁的人士50

(ii)同一家庭的成员(总人数不得多于4人)200

(iii)其他人士100

(b)准许以下人士在6个月内不限次数进入指定博物馆(香港太空馆天象厅除外)的通行证─

(i)全职学生、残疾人士或年满60岁的人士25

(ii)其他人士50

(c)准许在1个月内不限次数进入指定博物馆(香港太空馆天象厅除外)的单人通行证50

(d)准许在1星期内不限次数进入指定博物馆(香港太空馆天象厅除外)的单人通行证30

2 香港文化博物馆

(a)每次入场费(星期三除外)─

(i)全职学生、残疾人士或年满60岁的人士5

(ii)不少于20人的一组人士7(每人)

(iii)年满4岁的其他人士10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评论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

【最新】

【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