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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付薪酬表格

2022-05-24 14:24:33  浏览:1130  来源:网络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香港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7-06-30 实施日期 199...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香港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7-06-30

实施日期 1997-06-30

发布机关 香港

正文

赋权条文 版本日期 30/06/1997

(第363章第4(1)条)

[1981年1月2日]

(本为1981年第5号法律公告)

第1条 转付薪酬表格 版本日期 30/06/1997

转付薪酬表格

(1981年第5号法律公告)

《公职人员(转付薪酬)条例》

(第363章)

库务署档号............

致:库务署署长

请由............起,为期......个月,每月从本

(日期)(数目)

人按月获付的薪酬中扣除........元

(款额)

($....................................),迳付......

(机构名称)

档号.............。本人知悉,根据《公职人员(转付薪酬)条例》,此项转付除非由该条例的条文或根据该条例的条文取消,否则是不可撤销的。

日期...........签署...........

公职人员姓名..........

见证人姓名.........

见证人地址.......

职业.............

本人...,是《公职人员(转付薪酬)条例》所指的特准人员,现准许上述人员将以上所指明的分期付款额从其薪酬中转付上述机构。

............签署

日期............职位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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