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指明名称)令_湾区律师网

公司(指明名称)令

2022-05-24 00:47:06  浏览:979  来源:网络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香港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7-06-30 实施日期 199...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香港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7-06-30

实施日期 1997-06-30

发布机关 香港

正文

赋权条文 版本日期 30/06/1997

(第32章第22B(1)条)

〔1991年2月22日〕

(本为1991年第48号法律公告)

第1条 引称 版本日期 30/06/1997

本命令可引称为《公司(指明名称)令》。

(1991年制定)

第2条 文字等的指明 版本日期 01/07/1997

附注:

具追溯力的修订─见1999年第23号第3条

附表所载的字或词,被指明为须获行政长官批准始可注册为公司名称或部分名称的字或词。

(1991年制定。1999年第23号第3条)

附表 版本日期 30/06/1997

〔第2条〕

字或词的指明

Building Society

Chamber of Commerce

Cooperative

Kaifong

Mass Transit

Municipal

Savings

Tourist Association

Trust

Trustee

Underground Railway

市政

地下铁路

地铁

合作

受托

受托人

建屋合作社

信托

旅游协会

商会

街坊

总商会

储蓄

(1997年第248号法律公告)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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