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及港口管制(住家船只)(禁区)(综合)令_湾区律师网

船舶及港口管制(住家船只)(禁区)(综合)令

2022-05-24 00:47:35  浏览:1000  来源:网络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香港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7-06-30 实施日期 199...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香港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7-06-30

实施日期 1997-06-30

发布机关 香港

正文

赋权条文 版本日期 30/06/1997

(船舶及港口管制(住家船只)规例第16(1)条)

[1983年9月9日]

(本为1983年第294号法律公告,1985年第9号法律公告,1985年第163号法律公告,1985年编正版,1989年第232号法律公告─1989年编正版,1992年第288号法律公告,1993年第327号法律公告,1996年第(C)76号法律公告(中文真确本),1999年第236号法律公告)

第1条 引称 版本日期 30/06/1997

本命令可引称为《船舶及港口管制(住家船只)(禁区)(综合)令》。

第2条 禁区的宣布 版本日期 30/06/1997

现宣布附表所指明的香港水域范围不准住家船只进入。

附表 版本日期 24/09/1999

[第2条]

1.观塘避风塘(1983年第294号法律公告)

2.蓝巴勒海峡避风塘(1983年第294号法律公告)

3.盐田仔避风塘(1983年第294号法律公告)

4.九龙南塘避风塘(1983年第294号法律公告)

5.九龙北塘避风塘(1983年第294号法律公告)

6.由连接下列两个位置的线围绕的城门河感潮水域─

(a)北纬22°24'32",东经114°12'56";及

(b)北纬22°24'37",东经114°12'50"。(1983年第294号法律公告)

7.由连接下列两个位置的线围绕的观塘仔湾(油塘湾)的部分香港水域─

(a)北纬22°17'48.5",东经114°13'49.0";及

(b)北纬22°17'59.0",东经114°13'41.7"。(1985年第9号法律公告)

8.由连接下列两个位置的线围绕的湾仔公共货物装卸区的部分香港水域─

(a)北纬22°17'09.0",东经114°10'42.1";及

(b)北纬22°17'09.7",东经114°10'44.5"。(1985年第163号法律公告)

9.由连接下列两个位置的线围绕的柴湾公共货物装卸区的部分香港水域─

(a)北纬22°16'31.2",东经114°14'33.6";及

(b)北纬22°16'28.0",东经114°14'30.6"。(1985年第163号法律公告)

10.新油麻地避风塘(1989年第232号法律公告;1993年第327号法律公告)

11.三家村避风塘(1992年第288号法律公告)

12.筲箕湾避风塘(1992年第288号法律公告)

13.土瓜湾避风塘(1993年第327号法律公告)

14.喜灵洲避风塘(1999年第236号法律公告)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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