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五金制品公司诉某市行政机关征收补偿系列案
【基本案情】
甲五金制品公司使用的乙经济联合社28.56亩集体土地被纳入某市“工改工”项目拆迁范围,双方因征收补偿问题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甲五金制品公司同时分别就涉案地块的强拆行为、征地批复、征地补偿向省、市两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又针对涉案地块的挂牌出让公告、征收补偿标准、信息公开、履行法定职责等分别提起多起行政诉讼。涉案地块征收补偿问题,短时间内先后引发行政复议及民事、行政诉讼案件达10宗之多,且企业与所在村社矛盾尖锐,影响了某市最大连片“工改工”项目土地整备工作的顺利推进。
【处理结果】
某市两级法院在审理甲五金制品公司相关行政案件初期,曾尝试做协调和解工作,但该公司拒绝接受调解方案。之后,某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了解到关联案件情况和协调和解存在的障碍,函请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启动省级联动协调机制,共同指导下级单位推动协调和解,力争促成民事、行政纠纷一揽子解决。在某省高级人民法院、某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指导下,某市两级法院与当地司法局等单位统一调解思路和调解方向,委托评估机构对涉案地块土地使用权、建筑物等进行评估,为各方达成和解做好基础工作;向属地镇政府提示行政案件诉讼风险,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建议在合法范围内提高部分补偿项目金额;同时,向甲五金制品公司出示类案司法裁判,打消其不合理预期。2024年,经法院与复议机关多次组织调解,甲五金制品公司最终同意由乙经济联合社向其支付8327460.08元补偿款及评估费用的和解方案,民事案件得以调解结案。以此为基础,甲五金制品公司自愿撤回全部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的起诉。至此,10宗因土地征收补偿纠纷引发的行政复议、诉讼和民事案件得到整体性、实质性化解。
【典型意义】
该案是某省人民法院与行政复议机关合力推动纠纷实质化解的典型案例,体现了司法为民、高效解纷的司法理念。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人民法院与行政复议机关坚持系统、全面解决纠纷的理念,防止就案办案,实质把握当事人诉求,以行政诉讼案件和复议案件审理为主导,与当地基层政府、村委会等单位积极沟通联动,凝聚多方力量,通过整合调解资源,提高纠纷处理的效率和公正性,共同推动争议实质化解,实现了行政诉讼、民事诉讼、行政复议等多案纠纷的一揽子解决,切实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某某等59人非法捕捞、收购长江鳗鱼苗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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