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贵州宏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德公司)修建乐湾国际房开项目,项目配套建设高尔夫球场。该球场沿当地一条自然河流两岸建设,将河流圈入球场范围,且将球场周边封堵,妨碍当地群众生活自由通行及沿河游览观赏。绿发会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宏德公司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碍并赔礼道歉。本案审理过程中,宏德公司拆除了案涉区域围栏,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了《贵阳市乐湾国际开放空间规划》,对整个片区进行了统一规划,规划方案设计了公众自由通行通道,能够沿河观赏。
【裁判结果】
经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和解协议:绿发会尊重行政机关的处理意见,同意德宏公司按照行政机关要求完成整改;德宏公司按照行政机关审批的规划进行整改,保证案涉区域成为开放的公共空间。同时邀请绿发会或第三方组织对上述整改情况进行监督;绿发会放弃要求德宏公司在国家级媒体向全社会公开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德宏公司自愿承担绿发会因本次诉讼支出的差旅费、专家费、调查费、律师费等合理费用合计26万元;德宏公司自愿承担本案受理费5200元。上述调解协议已经依法公示、确认。
【典型意义】
本案系建设项目影响公众通行、游览、观赏等环境权益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案涉项目系贵州省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虽存在不规范行为,但未构成根本性违法。人民法院组织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在力促建设单位进行整改保障公众环境权益的同时,利用环境司法手段保护营商环境,在企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实现利益衡平,为改善投资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本案的受理,解决了对侵占公共资源的司法救济路径,保护了公众享受美好生活环境的权益,为环境公益诉讼范围的扩展提供了鲜活的司法案例。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某某等59人非法捕捞、收购长江鳗鱼苗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当收购者明知其所收购的鱼苗系非法捕捞所得,仍与非法捕捞者建立固定买卖关系,形成完整利益链条,共同损害生态资源的,收购者应与捕捞者对共同实施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丁某、张某平销售伪劣产品案——通过网络电商平台销售低浓度农药,销售金额上百万元
2022年4月至2023年5月间,被告人丁某明知自己销售的总攻牌“草甘膦异丙胺盐”农药除草剂是不合格产品,而将不合格农药除草剂销售给被告人张某平,销售金额共计122万余元。练某文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依法惩处企业管理人员通过网络为员工购买假证犯罪
2021年3月,任职某畜牧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员的被告人练某文明知特种作业操作证需经培训并考试考核通过才能取得,仍通过网络为该公司员工购买16张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2023年3月30日,某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进行调查,当场发现该公司三名持假证人员正在从事特种作业,后查获13张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案发后,练某文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罗某甲等人敲诈勒索案——制造、散播负面信息并以有偿删帖方式敲诈勒索
被告人罗某甲、徐某、聂某某、杨某均系新闻媒体从业人员。2019年11月至2022年2月期间,罗某甲注册成立公司,并与徐某、聂某某、杨某以及被告人罗某乙、罗某丙等人共谋通过自媒体发布企业负面消息进而勒索财物。被告人肖某诚等2人诈骗案——从严惩处招募、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员
2023年5月,被告人肖某诚、洪某煌,向许某甲(11岁)、杨某甲(13岁)等人收购电话卡共计4张。之后,二人雇佣李某甲(15岁)、徐某甲(16岁),使用8部手机和4张电话卡,在福建省武夷山市多个宾馆房间内拨打诈骗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