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阜平县人民法院城南庄人民法庭
根植红色基因润沃土 打造品牌法庭新“枫”景
河北省阜平县人民法院城南庄人民法庭根植革命老区红色沃土,践行晋察冀边区高等法院“通过群众给群众解决问题”的司法理念,将革命红与时代红相结合,做实抓牢指导调解、多元解纷工作,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法治保障新品牌。
一、党建引领,强基固本促提升
法庭坚持以赓续红色血脉为工作主线,创新打造“红色+”党建引领运行模式。
一是红色+庭建。升级改造新法庭,设置红色文化展厅,展示晋察冀边区高等法院组建的历史变革和司法进程,利用红色故事、英雄人物、典型事迹及案例,激励干警汲取奋进力量, 立足本职岗位拼搏奋进,践行使命担当。
二是红色+调解。坚持从人民司法红色资源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着重发挥党员模范引领作用,通过“群众推荐、支部审查”等方式挑选5名群众认可、公道正派、德高望重的老红军革命后代、老党员作为驻庭特邀调解员组建红色调解室,并发起“红土帮调”,从乡、村两级年轻党员中挖掘53名政治背景过硬的红色调解员加入到红色调解队伍中。2023年红色调解室共接受委托调解案件128件,调撤83件,调撤率达64.8%。
三是红色+教育。利用辖区红色资源优势,将法庭工作与政治、党史、英模教育相融合,将红色文化嵌入网格治理。通过微视频、现场宣讲等形式,组织网格员开展党性与业务双向教育培训,淬炼思想,筑牢政治忠诚。
二、联调指导,赋能增效强治理
法庭坚持能动司法,发扬老区“每个村庄都是堡垒,每个人民都是战士”的群众基础,线上线下双向指导调解。
一是抓实分类培育。沿袭晋察冀边区政府“上下互动、专项培育、以老带新”等培训方式,积极与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将58名红色调解员培育为“法治带头人”,并持续壮大“红土帮调”解纷力量,以辖区乡镇15名执法员、5名司法帮大哥、306名公安老区义警、106名网格员组成的“五员息讼”解纷力量为二级培训对象,层层提升调解水平,增强社会基层治理力量。
二是抓实学练结合。将红色调解员优先纳入法庭陪审员队列,既做调解,也参与庭审、跟踪案件全程,实战学习,实战提升。每月轮流邀请“五员”到庭旁听和观摩,开展体验式培训,点对点指导,提升“五员”法律素养和调解能力。
三是抓实科技赋能。将“五员”力量借助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汇集于法庭综合联调平台,实现网格员信息上报、案件纠纷双向分流、指导调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职能分工,使调解员的实践工作与业务指导有机结合,消除时空壁垒。
三、法治为民,能动司法树品牌
法庭利用晋察冀革命纪念馆、花山毛主席旧居、马兰晋察冀日报社旧居等宝贵红色资源,大力弘扬“传承红色基因,涵养文明村风”理念,以优化当地土地纠纷、保障家事和谐、服务本土产业为目标,培树村庄红色带头精神,推动实现少讼无讼。
一是双向法则指导涉土纠纷。针对当地频发多发的土地纠纷,法庭立足红色司法文化,凝炼萃取土地纠纷两级双向指导调解法则:一则推行“一村一法官”工作,每月上门轮流走访,收集归纳土地流转过程中的集中问题和显著矛盾,分析研判,对症下药,就地化解;二则加强对乡镇政府业务指导,重点厘清民事与行政的边界,指导村委会规范管理土地,开展涉农法律知识讲座,引导村民信法守约。
二是巡回审判打造“家事枫桥”。以保障家庭和谐为目标,借鉴边区司法“深入乡村、深入田边地头、深入到群众家中和炕头,进行调查研究和说服教育”的工作作风,重点将影响优良村风民风构建的赡养、遗产继承纠纷、家暴虐待案件,现场巡回开庭、普法教育,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宣传引导作用。
三是无讼示范服务当地产业。店房村集大枣产业及军事旅游为一体,是人民法院首批授牌的无讼示范村。法庭以“退休法官驻点+法庭巡回+特邀调解+人民调解常驻”模式树立“红色司法服务队”特色旗帜,开展集纠纷调解、村规民约修订、商业合同规范、国防教育普法为一体的综合法治服务,重点为四家本村企业建立“一企一策”特色精准服务档案,着力打造店房新“枫”景。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某某等59人非法捕捞、收购长江鳗鱼苗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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