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嵊泗县人民法院嵊山人民法庭
共建共治 推动涉渔纠纷专业化解
浙江省嵊泗县人民法院嵊山人民法庭地处舟山群岛东北部,是我国最东边的海岛人民法庭,辖区万亩贻贝养殖基地被称为“海上牧场”,是中国首批受欧盟保护的地理标志之一。嵊山人民法庭主动融入海岛基层治理体系,推动构建涉渔纠纷专业治理格局,协同就地化解渔业生产、水产养殖等各类纠纷,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不出岛。近年来,辖区民事纠纷成讼量每年稳定在50件以下,指导专业解纷等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经验多次被中央电视台、《人民法院报》《浙江日报》等媒体报道。
一、共建海岛治理体系,织密涉渔纠纷调解网
坚持党建引领,聚焦庭所共建、三级联动、资源共享,推动涉渔纠纷化解体系融合互促。
一是横向依托“庭所共建”,推动渔业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由镇党委牵头构建矛盾纠纷排查机制,人民法庭与边防、综治、渔农办、工会、劳动保障等协同联动,定期排查辖区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实现信息互联互通、纠纷适时会商、矛盾联防联控。
二是纵向借助“百年渔场调解中心”,实现矛盾化解三级联动。推动构建“一般纠纷村社归口调、疑难纠纷部门联合调、重大突发纠纷镇百年渔场调解中心组织调”的涉渔纠纷大调解格局,按矛盾纠纷类别明确联合调处责任单位,夯实三级联动基础。2021年以来,“百年渔场调解中心”组织化解各类涉渔重大纠纷80余件。
三是深化“多跨协同”,探索渔区治理新路径。融合综合行政执法指挥中心、乡镇综治平台、派出所指挥室等平台数据,建立涉渔纠纷递进化解“五级”网络体系,对在站、场、码头发生的各类纠纷,以“及时录入、精准识别、分流推送、逐级化解”形式,实现“纠纷就近解”,提升化解实效。
二、共促海岛治理效能,凝聚渔区行业自治力
紧扣“无讼”理念前移关口,为渔业自治能力提升,提供全方位调解指导。
一是引导渔民自我治理。以海上牧场调解室、贻贝产业特色共享法庭为平台,广泛吸纳养殖大户、乡贤、“渔嫂”等渔业力量,共同参与涉渔纠纷化解。2021年以来,海上牧场调解室化解涉贻贝矛盾纠纷72件。
二是深挖海岛解纷力量。聘请有威望的党员、“船老大”为特邀调解员,形成“流动调解船”等“海陆联盟”,把解纷触角延伸至海上、渔船及牧场。在村社书记中培育渔业“法治带头人”,提升基层组织化解纠纷能力,实现渔业纠纷海上解、就地解。
三是提升渔业治理效能。全面升级“法官+服务”金名片,以每月定期走访和共享法庭实时在线交流的形式,常态化联系行业协会、养殖户,提供贻贝买卖要素审查、法律风险提示等法律服务,开展针对性指导。在贻贝养殖中,面对环保浮球升级引发的质量纠纷,通过走访养殖户和浮球生产企业,就行业质量标准问题提出司法建议,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制定浮球生产行业标准、生产厂家明确企业标准,从源头上消解纠纷。
三、共享海岛智治成果,做优海岛解纷大服务
立足渔区生产规律及岛民实际需求,提供纠纷化解、诉讼服务等便利,形成海岛渔区特色解纷模式。
一是数字赋能打造“线上”离岛调解平台。针对海岛交通不便、岛民智能技术运用能力弱等现状,推进“E讼服务”等数字应用,通过分布在三个岛上的12个服务点位,打造诉前诉中诉后全过程离岛解纷“线上”平台,构建成本最低、用时最少、效率最高的离岛调解模式,帮助渔区居民足不出岛纠纷云端解。2021年以来,提供涉渔涉海跨域网上立案、在线调解、远程开庭等服务500余次,协助线上化解海事、渔事等纠纷200余起,近年来人民法庭办理的涉渔案件调撤率保持在75%以上。
二是发挥巡回审判以案指导解纷功能。尊重渔业生产规律,适应性调整“日常”工作时间和“常规”工作地点,探索利用伏季休渔期渔船归港、夜间渔民返航等时间节点错峰开庭,主动上码头、登渔船、进桁地开展巡回审判,在“候潮开庭”“船头审案”中向渔民群众普法,培养自我解纷法治意识。
三是因海制宜创新“1234调解法”。针对渔区多发案件类型,创新“1234调解法”,分类打造一个调解思路、两种调解方式、三维疏导角度、四情调解力度,逐类辅导,提高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涉渔纠纷预防化解专业能力。人民法庭根据纠纷成讼情况制定《贻贝买卖合同签订指南》,并印制成册供全域贻贝养殖企业参考。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某某等59人非法捕捞、收购长江鳗鱼苗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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