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效明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案_湾区律师网

朱效明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案

2024-03-11 10:13:39  浏览:1042  来源:中国法院网
2011年至2013年,被告人朱效明以“朱军”名义办理身份证,利用该虚假身份注册成立“商丘腾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经营该公司期间,朱效明以朱军名义采取签订合同,出具欠条等方法,骗取郁殿强、李伟等人材料款、工程款共505885元。朱效明骗取款后逃匿。

朱效明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案

(一)基本案情

2011年至2013年,被告人朱效明以“朱军”名义办理身份证,利用该虚假身份注册成立“商丘腾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经营该公司期间,朱效明以朱军名义采取签订合同,出具欠条等方法,骗取郁殿强、李伟等人材料款、工程款共505885元。朱效明骗取款后逃匿。

2012年8月3日、8月10日,朱效明利用虚假的身份证、行车证,房产证等证件,在夏邑县农业银行、夏邑县邮政储蓄银行办理了信用卡,分别透支199934.99元、99992.89元。至案发时,经发卡银行催要,上述透支款未归还。

(二)裁判结果

河南省夏邑县法院判决:一、被告人朱效明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0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70000元。二、责令被告人朱效明退赔所骗取被害人的财产。

(三)典型意义

本案朱效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签订合同,出具欠条等方法,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预付款后逃匿。朱效明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超过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恶意透支,是典型违反社会诚信的行为,对此类行为予以严惩,才能起到维护社会诚信、人民群众和谐生产生活的警示教育作用。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评论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

【最新】

【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