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吉顺强奸、猥亵儿童案
(一)基本案情
2011年上半年至2012年6月4日,被告人李吉顺在甘肃省武山县某村小学任教期间,利用在校学生年幼无知、胆小害羞的弱点,先后将被害人王某甲、潘某甲、康甲、康某乙、康丙、杨甲、杨某乙、王某乙、康某丁、刘某甲、杨丙、康某戊、杨丁、李某甲、康某己、刘某乙、杨戊、康某庚、魏某甲、李某乙、李某丙骗至宿舍、教室、村外树林等处奸淫、猥亵,将被害人杨己、潘某乙、杨庚、杨某辛、杨某壬骗至宿舍、教室等处猥亵。李吉顺还多次对同一名被害人或同时对多名被害人实施了奸淫、猥亵。上述26名被害人均系4至11周岁的幼女。
(二)裁判结果
甘肃省天水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李吉顺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提起公诉。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吉顺利用教师身份,在教室及其宿舍等处长期对20余名未满14周岁的幼女多次实施奸淫、猥亵,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应依法予以并罚。李吉顺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极大,应予严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李吉顺以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被告人李吉顺提出上诉。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李吉顺利用教师特殊身份,对20余名不满12周岁的幼女多次实施奸淫、猥亵,犯罪性质和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核准李吉顺死刑。罪犯李吉顺已被执行死刑。
(三)典型意义
本案被告人李吉顺作为人民教师,对案件中的被害人负有教育、保护的特殊职责,但其却利用教师身份,多次强奸、猥亵多名幼女,其犯罪更为隐蔽,被害人更加难以抗拒和揭露其犯罪;本案被害人年龄介于4至11周岁之间,均为就读于小学或学前班的学生,李吉顺利用被害人年幼、无知、胆小的弱点,采取哄骗的手段在校园内外实施犯罪,严重摧残幼女的身心健康,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在被侵害的幼女中,有多名农村留守儿童,作为弱势人群,更易受犯罪侵害,李吉顺针对她们实施犯罪,后果更加严重;李吉顺在一年多时间内,多次强奸、猥亵幼女,人数多达26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性侵意见》)第25条规定:“针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更要依法从严惩处:(1)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4)对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农村留守儿童、严重残疾或者精神智力发育迟滞的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5)猥亵多名未成年人,或者多次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李吉顺作为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针对多名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多次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符合《性侵意见》第25条中第(1)、(4)、(5)项的情形,应依法从重处罚。人民法院对李吉顺依法判处死刑,是适当的。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上一篇:赵君堂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聚众扰乱医院秩序,情节严重
下一篇:董琦强奸案
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某某等59人非法捕捞、收购长江鳗鱼苗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当收购者明知其所收购的鱼苗系非法捕捞所得,仍与非法捕捞者建立固定买卖关系,形成完整利益链条,共同损害生态资源的,收购者应与捕捞者对共同实施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丁某、张某平销售伪劣产品案——通过网络电商平台销售低浓度农药,销售金额上百万元
2022年4月至2023年5月间,被告人丁某明知自己销售的总攻牌“草甘膦异丙胺盐”农药除草剂是不合格产品,而将不合格农药除草剂销售给被告人张某平,销售金额共计122万余元。罗某甲等人敲诈勒索案——制造、散播负面信息并以有偿删帖方式敲诈勒索
被告人罗某甲、徐某、聂某某、杨某均系新闻媒体从业人员。2019年11月至2022年2月期间,罗某甲注册成立公司,并与徐某、聂某某、杨某以及被告人罗某乙、罗某丙等人共谋通过自媒体发布企业负面消息进而勒索财物。“挂床住院”不诚信,产生费用应自担——喻某诉李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21年5月某日,李某驾驶小型越野车与停放在路边的轻便二轮摩托车及坐在车上的喻某发生碰撞,造成喻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全部责任。喻某受伤后先后四次住院治疗,共住院801天。事故发生前,李某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10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喻某因与李某、某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李某、某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6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