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湖蓝宝石”轮系列扣押案
(一)基本案情
2011年6月9日,申请人阿联酋阿曼国际贸易公司(OMEN TRADING INTERNATIONAL LIMITED)因与被申请人韩国三湖海运株式会社(SAMHO SHIPPING CO.,LTD)债务纠纷向武汉海事法院申请扣押被申请人所属的“三湖蓝宝石”(SAMHO SAPPHIRE)轮。此后,又有六家境外债权人,申请对该轮采取扣押措施,债权人涉及七个国家和地区,债权总额达600余万美元。此外还有该轮抵押权人韩国釜山银行的抵押债权超过4000万美元。
(二)裁判结果
武汉海事法院于2011年6月11日在南通对“三湖蓝宝石”轮实施扣押。船东三湖海运株式会社由于有两条船连续遭到索马里海盗劫持,公司经营遭受重创,已被韩国法院列入破产保护。由于船东无力提供担保,依照我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船舶依法将被拍卖。部分船员在船舶被扣押后,情绪极不稳定,要求弃船回国。韩国驻武汉领事馆向湖北省外事办发出照会,对被扣船舶和船员的安全表示关注。
由于当时国际航运市场并不景气,该轮的拍卖价格估计只有1000多万美元,远不够抵押权人一家受偿。同时,拍卖船舶还要支付检验、评估、拍卖费用,船东将会承担巨大的损失。因此拍卖结果无论是对船东、抵押权人还是普通债权人来说均无一受益。
武海海事法院积极地与各方当事人进行联系沟通,释明中国法律,分析拍卖的成本和结果,经过耐心细致而艰苦的调解工作,终于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同意由“三湖蓝宝石”轮抵押权人釜山银行拿出45万美元按普通债权人的债权比例进行支付,各普通债权人同意解除对“三湖蓝宝石”轮的扣押。2011年9月23日,武汉海事法院解除对该轮的扣押,“三湖蓝宝石”轮安全驶离南通,开往釜山。
(三)典型意义
“三湖蓝宝石”轮系列扣押案,涉及多个国家的多方当事人,协调难度大。加之该轮为化学品船,船长、船员均为外籍人员且来自多个国家,扣押期间的船舶安全与船员安抚工作都是巨大挑战。武汉海事法院充分发挥调解这一中国经验在解决复杂纠纷方面的独特优势,促成当事各方达成和解,使涉案船舶得以解除扣押,恢复营运。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得到涉案各方当事人的好评。案件审结后,韩国驻武汉领事馆领事专程到法院致以谢意,对中国法院公正高效保护韩国企业合法权益的司法行为予以高度赞赏。申请人阿曼国际贸易公司向武汉海事法院南通法庭赠送牌匾一块,上书“优质高效调解”。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某某等59人非法捕捞、收购长江鳗鱼苗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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