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家全资子公司司法重整案
【案件案号】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020)渝05破193号
【基本案情】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力帆股份)成立于1997年,2010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2亿股,募集资金29亿元,是中国首家在A股上市的民营乘用车企业。力帆股份及其持有的10家全资子公司已形成了主营汽车、摩托车及发动机产销的跨国性企业集团,曾十度入选中国企业500强,出口金额连续多年位居重庆市第一。然而,因汽车、摩托车行业深度转型,同时受战略投资亏损、内部管理不善等综合因素影响,力帆系企业自2017年起逐渐陷入经营和债务危机,巨额金融债务违约、主要资产被抵押、质押,主营业务基本处于停滞状态。2020年6月,债权人以力帆股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力帆股份实施重整。同年7月,债权人以力帆乘用车、力帆汽销、力帆进出口、力帆摩发、力帆汽发等力帆股份的10家全资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10家子公司实施重整。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对力帆股份及其10家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分别指定力帆系企业清算组为管理人。截至2020年评估基准日,力帆股份及十其家全资子公司资产评估总值为77.15亿余元;截至2020年11月,债权人申报债权共计267.71亿余元。在假定破产清算状态下,力帆股份普通债权清偿率为12.65%。
【裁判结果】为维持企业营运价值,重庆五中院在受理重整申请后,决定力帆股份及十家子公司继续营业,同时从2020年8月开始,指导管理人发布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经过严格审查,最终确定国有投资平台重庆两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民营企业吉利迈捷投资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作为战略投资人。2020年11月,力帆股份及其出资人会议以及十家全资子公司债权人会议,均高票通过重整计划草案。重庆五中院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2021年2月,重庆五中院作出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
【典型意义】力帆股份司法重整案,是国内首家汽摩行业上市公司司法重整案。通过司法重整,整体化解了企业危机,维护了6 万余户中小投资者、5700 余名职工的合法利益,保障了上下游产业链千余家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重庆五中院在该案的司法重整中,充分发挥“府院”协调机制作用,创新采用“财务投资人+产业投资人”的模式引入战略投资人,形成了推动企业重生的双重“驱动力”,即:一方面,通过国有平台公司和民营企业共同牵头设立投资基金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企业重整,为企业发展给予资金支持;另一方面,通过行业龙头企业导入新技术、新业态,将传统的汽车、摩托车制造业务升级为智能新能源汽车产业新生态。经过司法重整,助力力帆股份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了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之后,上海证券交易所撤销了对力帆股份(601777)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ST力帆”现已更名为“力帆科技”,截至今年8月27日,总市值280.35亿元。力帆股份及十家子公司也都实现了扭亏为盈,全面实现了企业脱困重生。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某某等59人非法捕捞、收购长江鳗鱼苗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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