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辉海外有限公司与广州正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20)粤73民终2289号民事判决书〕
【基本案情】香港电影《喜剧之王》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相关公众关注度高。广州正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凯公司)和李某持于2018年在微博、微信公众号中宣传被诉侵权电视剧《喜剧之王2018》为“连续剧版#喜剧之王#”,并在媒体宣传中称是改编自《喜剧之王》等。香港电影著作权人星辉海外有限公司诉至法院,主张正凯公司、李某持构成不正当竞争。
【裁判结果】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综合考虑涉案电影在香港影院上映期间票房收入、电影上映前及上映期间宣传力度,以及电影授权视频网站播放量、媒体对电影持续报道程度、相关公众对于电影评价的参与程度等因素,可以充分证明涉案电影名称达到“有一定影响”的程度。正凯公司、李某持的行为构成仿冒混淆有一定影响的电影名称及虚假宣传,依法承担不正当竞争法律责任。
【典型意义】本案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在香港上映的电影的名称依法予以保护,结合电影作品传播特点厘清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的“有一定影响”视听作品名称认定要件和考量因素,对加大电影作品保护力度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营造电影行业发展繁荣良好市场环境。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某某等59人非法捕捞、收购长江鳗鱼苗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当收购者明知其所收购的鱼苗系非法捕捞所得,仍与非法捕捞者建立固定买卖关系,形成完整利益链条,共同损害生态资源的,收购者应与捕捞者对共同实施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丁某、张某平销售伪劣产品案——通过网络电商平台销售低浓度农药,销售金额上百万元
2022年4月至2023年5月间,被告人丁某明知自己销售的总攻牌“草甘膦异丙胺盐”农药除草剂是不合格产品,而将不合格农药除草剂销售给被告人张某平,销售金额共计122万余元。“挂床住院”不诚信,产生费用应自担——喻某诉李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21年5月某日,李某驾驶小型越野车与停放在路边的轻便二轮摩托车及坐在车上的喻某发生碰撞,造成喻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全部责任。喻某受伤后先后四次住院治疗,共住院801天。事故发生前,李某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10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喻某因与李某、某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李某、某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60余万元。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养老制度优化——王某某诉某护理机构劳务合同纠纷案
王某某的母亲为长期护理险核定的失能人员。根据当地政策,失能人员家属按规定通过相关培训后可以作为长期护理险的亲情照护人员,在护理机构的管理下接受任务工单并领取报酬。王某某符合照护条件,其与某护理机构约定由护理机构通过平台派单,王某某为其母提供居家照护服务,王某某在该护理机构领取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