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例药品专利链接诉讼案【中外制药株式会社与温州海鹤药业有限公司确认是否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纠纷案】
【案号】(2022)最高法知民终905号
【基本案情】中外制药株式会社依据专利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药品专利链接诉讼,请求确认温州海鹤公司的“艾地骨化醇软胶囊”仿制药技术方案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中外株式会社的诉讼请求。中外制药株式会社不服,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温州海鹤公司未针对保护范围最大的权利要求作出声明,未将声明及声明依据及时通知上市许可持有人中外制药株式会社,其行为有所不当,应予批评;关于仿制药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判断,原则上应当以仿制药申请人的申报资料为依据比对评判;经比对,涉案仿制药技术方案未落入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本案系我国首例药品专利链接诉讼案件。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初建,尚处于探索阶段,本案判决对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实践初期出现的新问题进行了符合立法目的的探索性法律适用,受到中外媒体和医药界的普遍关注和广泛好评。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第一时间予以报道,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提名案件”。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某某等59人非法捕捞、收购长江鳗鱼苗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当收购者明知其所收购的鱼苗系非法捕捞所得,仍与非法捕捞者建立固定买卖关系,形成完整利益链条,共同损害生态资源的,收购者应与捕捞者对共同实施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丁某、张某平销售伪劣产品案——通过网络电商平台销售低浓度农药,销售金额上百万元
2022年4月至2023年5月间,被告人丁某明知自己销售的总攻牌“草甘膦异丙胺盐”农药除草剂是不合格产品,而将不合格农药除草剂销售给被告人张某平,销售金额共计122万余元。练某文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依法惩处企业管理人员通过网络为员工购买假证犯罪
2021年3月,任职某畜牧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员的被告人练某文明知特种作业操作证需经培训并考试考核通过才能取得,仍通过网络为该公司员工购买16张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2023年3月30日,某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进行调查,当场发现该公司三名持假证人员正在从事特种作业,后查获13张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案发后,练某文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被告人肖某诚等2人诈骗案——从严惩处招募、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员
2023年5月,被告人肖某诚、洪某煌,向许某甲(11岁)、杨某甲(13岁)等人收购电话卡共计4张。之后,二人雇佣李某甲(15岁)、徐某甲(16岁),使用8部手机和4张电话卡,在福建省武夷山市多个宾馆房间内拨打诈骗电话。罗某甲等人敲诈勒索案——制造、散播负面信息并以有偿删帖方式敲诈勒索
被告人罗某甲、徐某、聂某某、杨某均系新闻媒体从业人员。2019年11月至2022年2月期间,罗某甲注册成立公司,并与徐某、聂某某、杨某以及被告人罗某乙、罗某丙等人共谋通过自媒体发布企业负面消息进而勒索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