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惩处利用网络投资平台实施诈骗犯罪_湾区律师网

依法惩处利用网络投资平台实施诈骗犯罪

2024-02-06 15:27:52  浏览:1175  来源:广东法院网
2017年4月,被告人丁某凡、温某峰和林某(另案处理)合谋非法搭建“金融树”“拉菲国际”等虚假互联网金融交易平台,雇请业务员诱骗客户前来投资,并安排人员假扮“分析师”予以指导,通过人为操控制造交易假象,骗取客户投资款。后三人在福建福州设立窝点,招聘人员实施诈骗,共骗取被害人黄某等十余人的投资款340万余元。

依法惩处利用网络投资平台实施诈骗犯罪

——丁某凡、温某峰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17年4月,被告人丁某凡、温某峰和林某(另案处理)合谋非法搭建“金融树”“拉菲国际”等虚假互联网金融交易平台,雇请业务员诱骗客户前来投资,并安排人员假扮“分析师”予以指导,通过人为操控制造交易假象,骗取客户投资款。后三人在福建福州设立窝点,招聘人员实施诈骗,共骗取被害人黄某等十余人的投资款340万余元。

裁判结果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为,丁某凡、温某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利用电信网络技术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二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丁某凡、温某峰有期徒刑十年、九年,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

网络平台投资型诈骗犯罪中,犯罪分子往往精通网络技术、金融投资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作案手段的专业性强、精密度高,防范识别难度大。被害人一般欠缺专业知识,处于明显弱势,极易坠入陷阱。投资者应擦亮双眼,审慎判断所谓的高额回报是否符合正常的经营规律和商业逻辑,提高识别投资类诈骗的能力,坚决拒绝非法投资平台,做到理性投资、依法维权。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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