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
罗某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22年7月,罗某谎称认识广东省阳春市八甲镇南方电网抽水蓄能项目工程工作人员,可以介绍被害人周某孔为该项目提供柴油。为获取被害人信任,罗某假冒南方电网抽水蓄能工程项目人员与被害人在网络上联系,同时物色他人冒充项目经理、财务,并伪造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印章与周某孔签订供油协议。期间,罗某以推进协议落实需要宴请、打点项目工作人员为由陆续骗取周某孔23万余元及手机一部(价值8000余元)。
【处理结果】
2023年3月17日,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以罗某涉嫌诈骗罪、盗窃罪移送起诉。同年4月19日,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罗某提起公诉。同年6月27日,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上一篇:孔某非合同诈骗案
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某某等59人非法捕捞、收购长江鳗鱼苗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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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某日,李某驾驶小型越野车与停放在路边的轻便二轮摩托车及坐在车上的喻某发生碰撞,造成喻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全部责任。喻某受伤后先后四次住院治疗,共住院801天。事故发生前,李某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10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喻某因与李某、某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李某、某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60余万元。丁某、张某平销售伪劣产品案——通过网络电商平台销售低浓度农药,销售金额上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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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初,被告人李某祥以牟利为目的,雇请被告人魏某程开发针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的作弊程序。魏某程明知程序用途,仍于2023年4月完成程序开发并交付李某祥,收取1.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