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发得顺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港资企业,以下简称发得顺公司)通过拍卖竞买取得涉案房屋,建筑面积55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581平方米,用途为仓库。2017年8月,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禅城区政府)因改扩建市政道路发布了征收决定公告,发得顺公司有35平方米土地位于征收红线范围内。房屋征收部门经委托评估机构按收益法评估确定涉案房屋市场价值为约147万元。房屋征收部门与发得顺公司经多次协商未能达成征收补偿协议,禅城区政府遂作出被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对涉案房屋整体征收并按评估价予以补偿。发得顺公司认为补偿价格明显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交易价格,向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佛山市政府)申请复议。发得顺公司在复议被维持后,提起行政诉讼。一审判决驳回发得顺公司的诉讼请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在二审中协调,当事人之间达成补偿和解协议,发得顺公司自愿申请撤诉。
出庭应诉情况
因本案属于涉案征收工作中最后一起补偿纠纷,对征收工作的顺利推进造成重要影响,且涉及港资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直接关乎营商法治环境,同时法律适用问题存在较大争议,广东高院组成由副院长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佛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禅城区政府主管副区长均以行政机关负责人身份出庭应诉。庭审中,出庭负责人积极进行答辩、辩论、陈述最后意见,并表达和解化解征收补偿纠纷的意愿。庭审后,审判长组织各方当事人勘查现场和进行现场座谈协商,耐心辩法析理,分清利弊得失,经过七轮“背靠背”协调,禅城区政府在征得佛山市政府同意后,由房屋征收部门与发得顺公司就征收补偿问题签订了和解协议,给予发得顺公司合理补偿。发得顺公司当日即向广东高院申请撤诉,最终和解结案。本案庭审被列为广东省依法治省办公室组织的“2019年广东省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的示范观摩庭,200多名省直机关领导干部现场旁听了庭审,全省各级司法局均开通了同步视频,组织全体干警观摩庭审活动,且庭审直播视频已作为广东省普法办公室组织开展的“2019年度学法考试”的必修课程。
典型意义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在一审诉讼程序中具有重要作用,在二审等诉讼程序中也具有其独有优势。本案中,广东高院充分准备庭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庭审程序,全面发挥庭审应有的各项功能,积极落实国家机关的普法责任,用实际行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对增强行政机关的法治意识和提高行政应诉水平具有积极意义。同时,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合理地运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由人民法院积极协调,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参加协调工作,共同努力化解行政争议,最终在二审程序中实现案结事了,充分展现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优势。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某某等59人非法捕捞、收购长江鳗鱼苗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当收购者明知其所收购的鱼苗系非法捕捞所得,仍与非法捕捞者建立固定买卖关系,形成完整利益链条,共同损害生态资源的,收购者应与捕捞者对共同实施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李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作出不起诉决定
2015年7月,王某某与河北省衡水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该公司10日内偿还王某某本金200万元及利息。该公司到期未履行给付义务,王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先后查封被执行人多套房产。重庆市北碚区运用劳动法律监督联动化解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加班工资劳动争议
张某于2009年2月4日入职重庆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科技公司),主要从事生产管理工作。2019年8月5日,双方续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加班费计算基数、工时制度、基本工资等内容。张某在上班期间每日超时工作,但公司并未支付张某加班费,故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决某科技公司支付张某加班费。李某友与商丘鑫某置业有限公司、河南省合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执行监督案
李某友诉商丘鑫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某置业公司)、河南省合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某建筑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李某友系案涉工程实际施工人,鑫某置业公司系发包人,合某建筑公司系承包人。王某、王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通过协议离婚方式转移财产、抗拒执行
李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作出民事判决,判令被告王某偿还李某借款50万元及利息4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李某于2020年1月向宝坻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