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专利产品认定办法_湾区律师网

天津市专利产品认定办法

2022-09-19 20:48:35  浏览:1361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一、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切实保护知识产权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利于识别和打击假冒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特制订本办法...
  一、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切实保护知识产权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利于识别和打击假冒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特制订本办法。

  二、天津市知识产权局为天津市生产或销售的专利产品的认定部门。

  三、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委托天津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具体承办专利产品认定及专利防伪标记发放的有关工作。

  四、对于被授予中国专利权,并在专利权保护期的专利产品,经专利权人或专利被许可人提出申请,并如实填报《专利产品认定申请表》的,可以进行专利产品的认定。

  五、经认定的专利产品,可以标以天津市知识产权局监制的专利产品防伪标记,并由天津市知识产权局颁发认定证书。

  六、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对专利产品认定的有效期限从专利权被授予至专利权终止,专利权终止之日起,应停止使用天津市知识产权局监制的专利仿伪标记。

  七、对于专利产品认定,采取一专利一认定的原则,对于一类产品,有几项专利的,可以合并提出申请进行认定。

  八、专利产品的认定工作,以专利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内容和名称为准进行认定,超出专利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的部分不予以认定。

  九、本办法由天津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注:本站所载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内容请一律以原发布机构的原文为准!)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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