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专利申请资助奖励办法(试行)_湾区律师网

北京市专利申请资助奖励办法(试行)

2022-09-19 20:48:36  浏览:1412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一、 北京地区单位和个人申请专利,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向市知识产权局申请资助:  1、 所申请专利属于国家及北京地区重点发展的...
  一、 北京地区单位和个人申请专利,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向市知识产权局申请资助:
  1、 所申请专利属于国家及北京地区重点发展的技术领域和行业: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工程、新医药、新材料、环保与节能等技术产品;
  2、 其它技术含量高的技术产品;
  3、 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的技术产品。

  二、 发明专利申请的资助标准为申请费950元,实审费最高1200元,按初审合格通知书资助。实际支出不足此数的,按实际开支资助。发明专利申请的附加费,按实际支出数额的半数资助。

  三、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资助标准为150元。实际支出不足此数的,按实际开支资助。

  四、 向国外申请发明专利的,每件奖励2000元。

  五、 当年专利申请的资助时限可延至次年2月底止,逾期不予办理。

  六、 申请资助金的单位和个人须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报验下列材料:
  1、 北京市专利申请费资助金申请表1份(申请表由市知识产权局提供);
  2、 单位介绍信或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 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及复印件1份和缴纳相关费用的正式发票及复印件1份;
  4、 专利申请文件中的《摘要》复印件1份。

  七、 申请资助金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材料及凭证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已领取的资助金将全数追回,并追究责任。

  八、 对于提供的申请文件,在其被国家专利局公开之前,市知识产权局负责为其保密。

  九、 本资助奖励办法由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专利申请资助办公时间为每星期一、三,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注:本站所载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内容请一律以原发布机构的原文为准!)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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