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对版权使用费双重征税多边公约的附加议定书_湾区律师网

避免对版权使用费双重征税多边公约的附加议定书

2022-09-19 20:48:47  浏览:1436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1979年12月13日于马德里颁布)   参加本议定书旨在避免对版权使用费双重征税多边公约 (以下简称“公约”)的缔约各方,接受下列...

  (1979年12月13日于马德里颁布)

  参加本议定书旨在避免对版权使用费双重征税多边公约 (以下简称“公约”)的缔约各方,接受下列各项规定:

  1.在与版权有关的权利或“邻接权”权利方面,公约的条款也适用于对付给表演者、唱片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的版税的征税,只要后一种版税在本议定书的缔约一方产生,而版税受益人却是本议定书的缔约另一方的居民。

  2.(a)本议定书须经签字,并经各签署国或可能加入的国家,根据公约第十一条的规定批准 、接受或加入。
 (b)本议定书应根据公约第十三条的规定生效。
 (c)根据公约第十四条的规定,任何缔约国可退出本议定书,但是,不言而喻,任何退出公约的缔约国必须同时退出本议定书。
 (d)公约第十六条的规定应适用于本议定书。
  为此,下列签字者经正式授权签署本议定书以资证明。

  (注:本站所载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内容请一律以原发布机构的原文为准!)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评论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

【最新】

【推荐】

返回顶部